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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生物技术产业化的风险投资制度安排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8
【摘要】加快推进生物技术产业化,实施生物经济强国战略,已成为我国迎接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的必然选择。相对于其他高科技行业而言,生物技术具有技术更高、投入更高、产出更高、风险更高、周期更长的四高一长的特点,因而风险投资便成为必然的选择……

  要建立以人才战略为核心的自主创新机制。实施生物经济强国战略首先是人才战略。要加强人才引进战略,创新人才激励机制。在生物研究领域我们是有人才优势的,据统计,《自然杂志》等著名刊物上生物技术方面的论文25%是由华人完成或参与完成的,华人科学家是国际生命科学领域的一支重要力量,这为我们实施人才引进战略创造了好的条件。
  创新产学研结合机制,促进科技链向产业链转换
  生物技术要实现产业化发展,促进科技链向产业链的转换至关重要。从目前看,我国科技转化率很低,根本原因是缺乏促进科技链向产业链转换的机制,一方面,研究人员只关心科研,不关心研究成果是否有市场价值;另一方面,企业家又往往不懂技术,难以在众多的项目中进行选择。因此,只有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提高科技成果的创新性、可转化性和市场化潜力,才能真正将科技成果转换为市场潜力。
  一是应建立区域集中的国家级生物技术产业化发展园区,通过集约化和高效化的组织形式,将知识、技术、人才、资金联为一体,实现风险投资由点到面的扩散。美国风险投资的发源地硅谷就是利用了该地区拥有众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优势,汇集了包括惠普、英特尔、苹果、甲骨文、思科在内的2万多家高新技术公司。我国可以借鉴美国的做法,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建立国家级的生物科技发展园区,利用机制、环境的优势,吸引专业人才和资金进入园区,实施创业发展。
  二是建立专门的生物技术交易平台和中介服务机构,促进科技成果向产业化高效有序地转化。可以成立全国统一的生物技术交易中心,建立项目的信息披露、筛选、评估、转让、监管等机制,降低交易成本,规范交易行为;同时发展中介机构,为技术交易提供服务,确保生物技术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是设立项目孵化公司,创新科研与产业化的结合机制。目前科研人员的创新和产业化是脱节的,科研人员受工作性质的限制,一般通过转让技术获得一次性回报,但无法享受生物技术产业化成功的巨额收益。因此,应从制度上鼓励科研人员与风险投资商共同成立项目孵化公司,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将科研成果的评价标准同产业化的效益联系起来,提高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也推动科研成果产业化转换的效率。
  四是创新生物技术风险投资主体形式。一是成立有限合伙公司。在美国,有限合伙公司是风险投资企业的主要形式,有限合伙公司存在两种股东:风险投资家往往持有95%以上的股份,承担有限责任;技术持有人以技术入股持有少量股份,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公司的制度安排可以一定程度上消除技术股东的道德风险,约束技术股东的经营行为保护风险投资家的利益。二是成立创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是将不同投资人的资金汇集起来,进行分散投资和组合投资,以获取风险投资的平均收益。这种方式可以较大幅度地降低风险投资的风险而成为一种较好的投资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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