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环球旗下网:律师建站 律师联盟 律师导航
当前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律师联盟 >> 房地产法 >> 拆迁法规 >> 正文
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2008年重点项目拆迁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6
【摘要】《鄂州市2008年重点项目拆迁安置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拆迁任务、工作要求,认真组织落实,制订具体工作措施,做到责任到人,保证工作进度。各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要集中精力……

  责任人:吴金火、易春明、高国献、洪少良、杨裕旺、熊建仁。具体负责人为王耀明。具体工作人员为陈礼敏、邱石元、陈钢、祝岸英、洪亨贵、徐春生、汪细华。

  责任分工:凤凰街办按集中安置方案负责动员莲花村12组、15组22户私房搬家,确保5月31日前腾空全部被拆迁房屋交由市拆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拆除。市国土局于5月31日前办理莲花村12组、15组学府路集中安置小区土地出让手续,其中集中安置用地7亩,村组发展用地5.4亩。市规划局于6月30日前办完安置小区规划审批手续。凤凰街办于7月10日前完成安置用地青苗补偿,于9月10日前完成“三通一平”、设计、招投标手续,9月中旬破土动工,2009年7月31日前竣工,将安置房分配到被拆迁户,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供电、供水部门于7月20日前供电、供水,保证建设需要。市城投公司于5月31日前拨付拆迁补偿费760万元。

  (五)多佳路拆迁安置工作。多佳路延伸至鄂黄大桥接线路,全长420米,路幅宽50米。拆迁任务为:拆迁房屋10栋,3312.58㎡,涉及西山街办小桥村17组10户村民、一个企业。拆迁补偿费238万元。

  责任人为刘辉、吴金火、易春明、洪少良、杨裕旺、吴刚。具体负责人为王耀明。具体工作人员为胡忠俊、何凤莲、张晨、吕追胜。

  责任分工:西山街办、市拆迁安置办公室于5月31日前完成房屋拆迁。市规划局、西山街办于5月15日前完成小桥村17组多佳路拆迁安置小区选址,6月10日前办完安置小区规划审批手续。西山街办于5月25日前完成安置小区青苗补偿,提供建设用地。负责协调村民关系,确保拆迁安置顺利进行。市国土局于5月31日前办完安置小区建设用地手续。供电、供水部门于6月15日前供电、供水,保证建设需要。市拆迁安置办公室于7月30日前负责完成安置房“三通一平”、设计、招投标手续,确保8月10日前破土动工,2009年7月竣工。市城投公司于5月31日前拨付拆迁补偿费238万元。西山街办于安置房交付使用之日起7日内将安置房分配到被拆迁户,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

  (六)樊口大桥拆迁安置工作。樊口大桥东起武昌大道东段,西至临江乡粑铺大堤,全长3500米。拆迁任务为:拆迁房屋192户,56470㎡,拆迁补偿费4000万元。

  责任人为干光星、柯友如、易春明、余江林、陈涛、何仲生、傅小安、吴学富、杨裕旺。具体负责人为张振江。具体工作人员为杨红、余淑兰、杨友枝、周列民、吕继伟、郑五一。

  责任分工:樊口街办、市拆迁安置办公室负责于5月15日前开始拆房,7月31日前将私房拆完。市粮食局、武昌鱼集团、供销社于5月15日前开始组织所属企业搬迁,6月30日前搬完,交由市拆迁安置办公室组织拆除。市规划局于5月31日前完成企业拆迁安置还建选址及规划审批手续;5月31日前完成樊口拆迁安置小区规划审批手续;5月31日前完成6亩安置置换用地选址及规划审批手续。樊口街办于5月25日前完成樊口安置小区征地、青苗补偿,提供建设用地。负责协调村民关系,确保拆迁安置顺利进行。市国土局于5月26日前完成大荣化工有限公司拆迁土地置换手续;5月31日前完成樊口安置小区和企业还建安置建设用地手续;6月30日前完成6亩置换安置用地手续。市交通局于6月30日前拨付拆迁补偿费580万元,市城投公司于7月31日前拨付拆迁补偿费1000万元,12月31日前拨付240万元。市拆迁安置办公室于6月30日前完成雷山安置小区“三通一平”、设计、招投标手续,6月30日前破土动工,2009年5月竣工。7月31日前完成樊口安置小区“三通一平”、设计、招投标手续,8月初破土动工,2009年7月竣工。供电、供水部门于6月10日前供电、供水,保证建设需要。西山街办、樊口街办于交房之日起7日内将安置房分配到被拆迁户,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

  (七)鄂钢西区技改项目建设拆迁安置工作。拆迁任务为:拆迁560户,16.5万平方米,涉及五里墩村1、2、3组,梁新屋村4、5、6、7、8组,拆迁企业19家,拆迁补偿费1.2亿元。已完成拆迁,处于安置阶段。

  责任人为柯友如、夏建武、肖辉国、易春明、肖文斌、余江林、吴力胜、杨木林、吴应洲、高国献、吴刚、杨裕旺。具体负责人为卢子林。具体工作人员为廖启明、徐昭、洪庆、龚国林、杨林、方石玉、肖辉、祝岸英、杨之中、伍汉兵、吕追胜、肖四明、邵树林。

  责任分工:西山街办、凤凰街办、市国土局于5月13日前完成安置小区征地及青苗补偿,提供建设用地。西山街办于5月20日前完成迁坟。西山街办、凤凰街办负责协调村民关系,确保拆迁安置房建设顺利进行。凤凰街办、西山街办牵头,市城管局、市拆迁安置办公室配合,于5月31日前拆除安置小区规划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市规划局于5月31日前完成市恒丰公司土地置换地规划选址及规划手续;市国土局6月20日前完成市恒丰实业公司土地置换手续,确保安置小区顺利动工。市拆迁安置办公室于6月10日前完成“三通一平”,7月5日前完成招投标,7月10日前破土动工,春节前建成。供电、供水部门于6月10日前完成安置小区用电、用水,保证建设需要。市财政局于5月13日前拨付安置小区征地费、青苗费、迁坟补偿费1500万元;7月至11月每月5日前拨付1400万元,12月5日前拨付880万元,确保建设需要。

  (八)鄂钢宽厚板工程建设拆迁安置工作。拆迁任务为:拆迁105户,27414.94㎡,拆迁补偿费2200万元。已完成拆迁,处于安置阶段。

  责任人为吴金火、吴刚、杨裕旺。具体负责人为卢子林。具体工作人员为廖启明、徐昭、金军、龚国林、肖辉、杨之中、吕追胜、陈九喜。

  责任分工:由西山街办牵头,市城管局配合,于5月31日前拆除安置小区规划范围内的违章建筑。西山街办、市拆迁安置办公室于5月31日前完成安置小区规划范围内的房屋拆迁。市拆迁安置办公室于6月10日前完成招投标,6月15日前破土动工,2009年5月竣工。供电、供水部门于5月31日前供电、供水,保证建设需要。西山街办负责协调村民关系,确保拆迁安置房建设顺利进行。西山街办于交房之日起7日内将安置房分配到被拆迁户,并组织实施物业管理

  (九)鄂钢钢管厂建设拆迁安置工作。拆迁任务为:拆迁157户,4.1万平方米,拆迁补偿费3200万元。已完成拆迁,处于安置阶段。

  责任人为:柯友如、夏建武、易春明、余江林、刘亦平、杨裕旺、余建兵。具体负责人为卢子林。具体工作人员为宋登树、廖启明、洪庆、程新珊、赵建军、杜四华。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推荐房产纠纷律师
    咨询房产纠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