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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单女孩”将老东家告上法庭 称其商标侵权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21
【摘要】今天上午,春晚“草根名人”、被称为“西单女孩”的任月丽正式向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将曾经合作的“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鸟人”公司)告上商评委的仲裁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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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单女孩”将老东家告上法庭 称其商标侵权

任月丽向记者讲述她的成名经历及与原东家的纠葛 摄/记者郭谦

今天上午,春晚“草根名人”、被称为“西单女孩”的任月丽正式向国家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将曾经合作的“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鸟人”公司)告上商评委的仲裁庭。

任月丽告诉法晚记者,“鸟人”公司擅自注册了“西单女孩”的商标,已经对她侵权,请商评委仲裁,就是要讨回自己的“名分”,同时她还表示,不排除进一步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这个曾经在西单的地下通道里弹着吉他的女孩,是如何走上春晚的舞台,为什么又与昔日的东家“撕破脸”呢?4月9日,任月丽来到法晚,向记者讲述了她坎坷的成长道路,还有她和“鸟人”公司之间的恩怨纠葛。

拜师

地下通道里找到“营生”

任月丽的老家在河北省,1988年出生的她家境一直贫苦,父母都不同程度地患有重病,这使得她不得不在2004年就辍学打工。

2004年,任月丽来到北京的一家餐馆做服务员,干了一个月后,非但没有拿到工资,还失去了工作。提着沉重的行李,任月丽走在长安街上。“感觉那条路好长!”任月丽说。

在路人的指点下,任月丽来到了西单大街路口的地下通道。她哪里知道,就是在这条地下通道里,她的人生彻底改变。

2004年11月,任月丽在西单的过街地下通道里第一次见到了真人演奏吉他,悠扬的琴声和动人旋律一下子就把她定格在了原地。

演奏者是一个小伙子,平时以在地下通道唱歌为生。任月丽当即决定拜这个小伙子为师,并且以每天帮助小伙子拎包打杂作为“学费”。

小伙子被任月丽的真诚所打动,收下了这个几乎身无分文的徒弟。两个月后,任月丽开始能够独自弹出完整的乐曲,小伙子则在地下通道给她开辟出了一块小场地,随后告诉她一句话:你出徒了!

走红

演唱视频网络点击量破百万

在地下通道里一唱就是5年的任月丽,终于在2009年的冬季迎来了属于她的“春天”。一名被她歌声打动的拍客拍摄下了她唱歌的视频,并放到网络上。短短不到半个月的时间,这段视频的访问量就突破了百万。

由于任月丽一直在西单的地下通道内唱歌,所以网友们亲切地把她称为“西单女孩”,并且所有网络上的视频也都以“西单女孩”作为任月丽的代称。很多人甚至根本不知道任月丽是谁,只知道在西单的地下通道里有一个唱歌的“西单女孩”。

“那一段时间几乎天天都有媒体找我去做节目。”任月丽说,她还是从媒体那里知道自己被叫做“西单女孩”的,对于这个称呼,她很是喜欢。

签约

经纪公司承诺仨月出专辑

2010年4月,一名长期为任月丽写歌的作者向她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和鸟人艺术推广公司签约,那家公司曾经捧红了网络歌手庞龙。

事后任月丽才知道,原来这名热情的作者就是“鸟人”公司的工作人员。当时对于演艺圈几乎一无所知的任月丽根本没有做任何思考,就接住了“鸟人”公司抛过来的橄榄枝,与该公司签订了《艺员演艺经纪及唱片制作合同书》。

根据双方签署的合同书,任月丽所有的演出及宣传活动都将由“鸟人”公司负责经纪工作,此外“鸟人”公司还将在三个月内为任月丽推出她个人的第一张专辑。

一段时间内,“鸟人”公司为任月丽创作了多首歌曲,但是该公司所承诺的三个月内出第一张专辑却一直没有任何消息。

2010年9月28日,签约还不到半年的任月丽与“鸟人”公司解除了合同。

波折

两道“禁唱令”阻拦春晚路

任月丽告诉记者,在与“鸟人”公司合作期间,正赶上“我要上春晚”活动的海选,于是,她自己报名参加。在预赛中,她唱的都是“鸟人”公司为她制作的歌曲。在第一场预赛中,她是为数不多的几个全票通过的选手之一。

与“鸟人”公司解除合作关系后,她再次走上了央视“我要上春晚”的舞台。2010年12月下旬的一天,正在备战复赛的任月丽突然接到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的一纸传票,传她于次日到法院领取裁定书。

原来,“鸟人”公司通过电视看到任月丽参加了比赛,便向法院申请了“禁唱令”,要求任月丽在“我要上春晚”和“春节联欢晚会”的舞台上都不得演唱由“鸟人”公司创作的歌曲。

2011年1月31日,就在距离春晚正式直播不到72小时的时候,任月丽再度接到法院送达的“禁唱令”,依旧是“鸟人”公司禁止她在春晚舞台上演唱该公司创作的歌曲。

经过协商,任月丽最终在春晚的舞台上没有唱“鸟人”公司的歌曲。

变故

“西单女孩”竟被注册成商标

2011年3月8日,正在家乡参加妇女节活动的任月丽突然接到一个粉丝打来的电话。那名粉丝告诉任月丽,“西单女孩”已经被“鸟人”公司注册成为商标

任月丽终于彻底愤怒了:“他们先是违约,不给我出唱片,接着就是两次阻拦我上春晚的舞台,现在又把‘西单女孩’这4个字注册成为商标。我不能再忍让了,我一定要维护自己的权利。”

中国法学会会员、北京义方律师事务所的张平律师免费为任月丽代理,帮她讨回已经被“鸟人”公司注册了的“西单女孩”。

与此同时,全国众多的“西单女孩”粉丝也纷纷通过网络或其他手段进行声援,表示愿意为任月丽作证,证明她才应该是“西单女孩”这个商标的真正所有人。

调查

商标注册未获授权

张平从国家商标局调取到了“鸟人”公司申请注册商标的全部文件手续。根据文件显示,“鸟人”公司是在2010年8月5日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的“西单女孩”商标,国家商标局初步审核通过了该商标的申请,并且发放了商标注册号及国际分类号等相应文件。

不过张律师发现,在所有由“鸟人”公司提供的申请手续中,没有任何文件可以证明“鸟人”公司的申请得到了任月丽的授权,全部手续中没有一个任月丽的签名。而据任月丽回忆,在她与“鸟人”公司合作的几个月里,“鸟人”公司也从未告诉过她申请商标注册的事情。

因此,张平律师在提交给国家商标局商评委的裁定申请书里指出:在“鸟人”公司申请注册商标前,任月丽已经在使用“西单女孩”,并且在所有公开演出和各大媒体采访中,主持人也都是用“西单女孩”来介绍任月丽的。

由于公众和媒体的关注,“西单女孩”任月丽的知名度迅速攀升,公众认为“西单女孩”就是任月丽,任月丽就是“西单女孩”。

为此,“西单女孩”这一商标对于任月丽具有专属性,其他人申请该商标都是侵权行为。

回应

“鸟人”公司否认恶意抢注

记者于2011年4月11日电话采访了北京鸟人艺术推广公司的负责人周亚平。他对于“西单女孩”指责其“恶意抢注”商标一事予以了回应,认为自己不是恶意抢注,说他抢注是对他的一种污蔑。

周亚平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西单女孩”商标是2010年8月初向国家商标局提出的注册申请,当时正值“鸟人”公司和任月丽的合同存续期间。

他表示,“西单女孩”4个字是“鸟人”公司2010年度重点推广的产品品牌。“鸟人”公司为此投入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因此将这4个字申请注册跟“鸟人”公司经营的业务类型相吻合的第四十一类商标的行为,是正当的行使民事权利的行为,任何他人都不得剥夺。

同时周亚平还指出,任月丽所演唱的多首歌曲都是他们公司精心包装的,为此“鸟人”公司曾经向任月丽身上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物力。正因为有了这些投入,才能使“西单女孩”这四个字演变成今天的高知名度。

最后周亚平表示,希望一切都能依法进行,毕竟这个事情还是可以走法律途径的。

进展

不排除诉讼的可能

记者了解到,由于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的案件必须首先走商评委的仲裁程序,所以“西单女孩”商标纠纷必须先经过商评委的仲裁。

而不管商评委将该商标最终仲裁给任何一方,另一方都将会提起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因此有法律界人士指出,“西单女孩”商标案件最终的解决可能还得依靠诉讼,本报将继续关注该案件的进展。

本版文/特稿记者辰光实习生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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