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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纠纷的司法应对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7
【摘要】四:拖欠工程款可顺延工期,但承包人必须事先发过书面催告   催讨工程款案件还普遍存在一个复杂问题:承包人因拖欠工程款提起诉讼,发包人往往以工期逾期为由提出反诉,动辄提出数百、数千万的逾期赔偿,其目的是抵销承包人的诉讼请求;而承包人以发包人逾期付款工期可以顺延为由进行反诉抗辩,司法实践中 ……

  综合上述八项应对措施并对照广大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现状,即将出台的司法解释在对解决拖欠工程款案件的疑难复杂问题作出强有力的执法规矩的同时,也对广大施工企业的合同履约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如果施工企业不重视,不下大力气加强合同履约管理,不采取相应的措施,尤其是对签证索赔的资料的专管措施,一旦发生案件诉讼将只能处于被动地位。同时这一现状也应引起我们律师的高度重视,在司法解释颁布施行后,广大施工企业必将会进一步认清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的极端重要性,律师为施工企业提供非诉讼的履约管理服务,将会出现一个广阔的空间,这一点对我们律师而言不仅是扩大业务来源的重要契机,而且还提醒我们必须尽快做好提供相应的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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