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环球旗下网:律师建站 律师联盟 律师导航
当前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律师联盟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正文
小企业融资困难 民间借贷等成输血源头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7
【摘要】民间借贷市场又现繁荣之景,但这或许更像是一个警示。有媒体报道,近期广州等沿海城市的民间借贷利率攀高,目前月息普遍高达5%-10%,……

  民间借贷市场又现繁荣之景,但这或许更像是一个警示。有媒体报道,近期广州等沿海城市的民间借贷利率攀高,目前月息普遍高达5%-10%,折算年息为50%-60%,而深圳等地的调查甚至显示年息达到100%,赚钱效应促使民间借贷盛行。

  货币政策在执行上趋紧已是不争的事实,存款准备金率的连续上调、央票利率的走高和浓郁的加息预期都证明了这一点。时下,在偏于紧缩的货币政策与产能扩容的双重夹击下,中小企业再次遭遇“缺血”之痛。民间借贷在为它们“雪中送炭”的同时,也因其借贷成本高昂而阻滞了企业的成长步伐。中小企业融资之困再次凸显,亟待主管部门施以良策合理解决。

  此前有调查显示,中国企业的平均利润率还不到10%。以此观之,单靠正常经营利润能够承受50%-60%、甚至是100%年息的拆借企业寥寥无几,除非其身处垄断或者非法暴利行业。因此,当下民间借贷市场供求两旺其实只是幻想,其实质内容则是“不拆借等死、拆借则是找死”。以当下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和国有企业贷款的强势地位看,不同市场主体间的贷款能力迥异,强势方既可以足额贷款又能够享受利率下浮优惠,而多数中小民营企业则不仅贷款无门,而且还会被催促还贷。这才是民间贷款利率达到惊人高度的体制原因。

  换言之,即便货币政策的确有着“紧缩回归”的必然性,但其前提是不应造成结构性受损的市场。其中的要害在于,如果中小民营企业贷款保障尚无法完善,信贷管制措施就反而要予以倾斜,而不是简单地以一刀切了事。长期以来,只有约10%的中小企业能从商业银行借贷成功,其贷款总额只占商业银行贷款额的14%左右。而民间借贷、私募投资等则成为它们长期倚重的输血源头,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以至于盈利能力羸弱的企业经常因不堪高企的财务成本而倒闭。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型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背后有国家信用支撑,吸引商业银行纷至沓来,不惜竞相以优惠利率和偿还条件吸引其成为自己的座上宾。因此,除非有盈利亮点的吸引,否则寄希望于商业银行主动向中小企业敞开融资大门并不现实。纵览他国的应对之策,政府部门主动承担起责任,向中小企业融资提供实质性帮助成为许多发达国家的共同选择,这也是避免信贷政策伤及中小企业的必然举措。

  美国政府对中小企业的管理归口于联邦小企业管理局(SBA)。SBA主要有两大职能:其一是直接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一般担保贷款总额为企业借贷资金的75%-80%,其余部分由商业银行承担风险。SBA根据金融机构的小企业贷款经验和业绩,对参与担保贷款计划的贷款机构进行分类,并据此采取不同的审批程序。其二是与私人联合注资设立“小企业投资公司”,该实体同时拥有商业和政策性双重属性,对银行难以作出决策的项目进行投资。据统计,在其近50年的历史中,小企业投资公司通过14万个投资项目向大约9万家小企业提供了400亿美元的资金,创造了大约100万以上新的工作岗位。

  其实,近年来国内相关部门也在中小企业融资方面有所尝试,比如成立了针对中小企业放贷的小额贷款公司。然而,类似的制度设计在执行上还有诸多细节未考虑周全,以至于小额贷款公司处境尴尬。例如,小额贷款公司并不被允许开展吸储业务,这意味着其后续放贷资源枯竭,不可能长期存续。而据相关方案,小额贷款公司转制为村镇银行后其最大股东须为银行业金融机构,且持股比例不得低于股本总额的20%。以此而言,小额贷款公司要想升级,就必须把原有的控股权“帅印”拱手让人,相当于将自己几年来的经营成果近乎于无偿地与银行分享。这显然有悖风险与收益对等的市场原则,可行性不强。可见,相形国外相关扶持举措,境内主管部门在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过程中,投入的力度仍显不足,现实绩效并不明显。否则,民间借贷市场也不会如此“活跃”了。

  国内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由来已久,但有效的解决方案却迟迟未有成形,企业活力受损。这是导致货币政策调整“误伤”民营经济的体制根源。对此,相关部门应积极借鉴国外经验,切实投入行政资源,化解中小企业借贷中市场错位的痼疾。而在此之前,任何信贷管制措施,都必须要综合考虑到其负面伤害,以避免市场经济活力被无端打击。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推荐债权债务律师
    咨询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