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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医疗的前世今生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7
【摘要】合作医疗的前世今生 南开大学团队:刘军强 张胜波 王宇锋 李红 陆高峰 王会娟 指导老师:彭少华 目 录 一、米山联合保健:合作医疗之昨日映像……
 合作医疗的前世今生
  南开大学团队:刘军强 张胜波 王宇锋 李红 陆高峰 王会娟
  指导老师:彭少华  
  目 录
  一、米山联合保健:合作医疗之昨日映像...................... 2
  (一)历史进步.............................................. 2
  (二)组织制度和工作内容.................................... 4
  (三)核心问题——财务收支.................................. 5
  (四)制度分析.............................................. 6
  二、Z主任访谈:合作医疗,耗费几何?....................... 7
  三、冷漠的村治.......................................... 10
  四、合作医疗与中国农村社会保障之破题..................... 13
  (一)风雨试点路............................................ 13
  (二)改革前后社会保障格局变化:农民进城,社保下乡?........ 14
  (三)合作医疗与农村社会保障之未来.......................... 16
 
  团队成员:刘军强 张胜波 王宇锋 李红 陆高峰 王会娟
  调研日期:2005年7月15日——7月28日
  本研究获得2005年度《南风窗》“中国大学生社会调研奖学金”资助,特此致谢!
  一、米山联合保健:合作医疗之昨日映像
  毕维忠怎么也没有想到自己会成为周恩来总理的座上宾。
  1960年6月1日,人民大会堂。他作为晋东南医疗战线唯一的代表参加全国文教群英会,他所在的米山保健站被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刘少奇、周恩来、宋庆龄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切接见了他。
 
  那激动人心的场景毕维忠到现在还记忆犹新。一切源于他的一个创举。因为这个创举催生了一个新制度:联合保健。
  怀着对新中国早期合作医疗制度的好奇心,我们在2005年的8月踏上了山西的这片黄土地。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奋战,我们终于完成了资料的搜集工作,整理出了由当时合作医疗的某些主要参加者、典型经历者构成的一份采访资料。根据这些宝贵资料,笔者整理出了当时闻名于世的所谓“米山合作医疗”的某些历史细节,以飨读者。
  (一)历史进程
  根据山西省高平县人民政府发表在1991年《全国健康保健专刊》上的说法[1],米山乡的合作医疗大体上经历了三个阶段,笔者以为这种划分是比较合理的:
  1.农业合作化时期(1953—1957),萌芽阶段。1953年米山乡几家私人诊所和药铺创办了联合诊所,实行互济保健制度。
  随后的四年中,公有化运动蓬勃开展,到1955年建站前夕,后来参加了保健站的三个乡共成立了十八个农业生产合作社,61%的农户已经加入了合作社;可用于公共医疗支出的公益金也相对充足,如果按照每人交纳五角保健费计算,则需交纳的费用总额占公益金总额的51.4%。而伴随着公有化运动的开展,公共卫生系统在农村得到推广,人们接种疫苗,进行卫生环境和个人卫生习惯改良,都降低了疾病的发生率,直接冲击了私人执业医生的生存空间,导致医生们产生怨言和各种消极态度,反过来讲,医生的消极状态也影响到某些病人的医治,进而影响到生产劳动。这是我们在各种关于描绘合作医疗蓝图的文本中常见到的表述方式。不可否认的是,当时的公有化浪潮必然性地进入到医疗行业,也成为催生保健站建立的重要因素;但是客观地分析:合作医疗卫生保健站的建立是可行的也是必要的。
  建站的事情是由县党委宣传部长牵头提出的,但根据中国官场的规则,这一设想则未必是县政府的成果,当然一切都还有待考证。
  保健站建立之后,作用很大,群众反映良好,也为米山乡卫生事业赢得了全国声誉,本文文首已经渲染过,兹不重复。这一阶段,米山卫生保健站实行所谓“五角钱保健”,是他们取得最大成就的时期。
  2.人民公社化时期(1958—1978),成长成熟期。在经历了一段所谓的低谷时期时候,1969年米山紧随全国形势,开始实行完整的合作医疗。这一时期,米山的经验同全国大多数地区很相似,既有成功之处也有缺点。
  3.改革开放之后,旧合作医疗瓦解和新兴农村合作医疗建立。随着农村村集体经济的解体,旧农村合作医疗失去了经济基础,在八十年初开始瓦解。而进入九十年代尤其是二十一世纪,农村卫生问题日益突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体制又被提上日程。
  (二)组织制度和工作内容
  首先以各个乡及村的行政代表和卫生福利部门代表组成最高权力机构——联合保健委员会,行使决定权;下设正副主任委员、监察股、财经股、统计股,各司其职。保健委员名以上由委员会内部推举而非选举产生。保健委员会对纵向(县卫生主管部门和县医院)和横向(乡政府)两级负责。
  而实际工作则由下属的联合预防保健站执行。站内设:正站长(政治)一人,副站长(兼医生)一人,中医二人,西医一人,调剂员一人,医助一人,合计一人,练习生一人,计九人。保健站内部分为:门诊部、药房、外科,在人员分工方面采取“专任兼职”的办法,每个人都担任两三种职务;并按地区划分卫生区和责任地段,安排责任医生、保健员和接生员;还在各个村点设立最基层非正式组织,每个村庄逐步配备赤脚医生和接生员等短训和业余卫生工作人员。
  保健站开展的主要工作有:日常门诊工作、定期巡回医疗、卫生统计和预防、爱国卫生运动及卫生宣传、妇幼保健工作、卫生推广和技能培训等等。比较有特点的是:
  1.医疗合作,社员按照人数,每人每年交五角钱,实行四免费(即:门诊、出诊、挂号、手术和手续费等一律免费)和优惠用药(社员按成本加收20%利润付款);因公致伤病者及鳏、寡、孤、独和贫穷社员,其医药费一律从公益金内支付,但是这种优惠往往要视大队的经济状况和各种复杂的人际关系而具体决定,一般只报销总金额的一定比例。不能够医治的大病则建立了同上级医院的转院制度。
  需要指出的是:此时的“医疗合作”与正式的合作医疗相比,只免除基本费用,而吃药、住院等大部分支出还主要是自己负担。不过,正如上文指出的那样,某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医疗费用是可以给予补助的,另外,由于“医疗保健合同制”从1963年开始实行,农民付不起药费的,可以先挂帐,秋后由大队垫支,这样就给了农民最后的生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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