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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制的建议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7
【摘要】自2006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农民真正最直接的享受到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也防止了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穷的现象发生,也是农村最受欢迎的一项优惠政策……

  自2006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农民真正最直接的享受到了国家的优惠政策,也防止了群众因病返贫、因病致穷的现象发生,也是农村最受欢迎的一项优惠政策,得到实惠的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不断的高涨,绝大部分乡镇参合率达到100%。但经调查,新型合作医疗在管理机制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为克服不足,完善管理机制,使农民得到更多的实惠,因此提出以下两条建议:

  1、取消农民个人自筹部分资金。其理由是:

  ①、自2006年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来,2006年、2007年国家统筹40元/人进基金,2008年、2009年国家统筹80元/人进基金。2006年个人自筹13元/人,其中3元入基金,10元进入个人帐户,2007年个人自筹10元/人,其中3元入基金,7元进入个人帐户,2008年个人自筹10元/人,其中5元入基金,5元进入个人账户,2009年个人自筹20元/人,其中10元入基金,10元入个人账户。从以上自筹资金可以看出,没有保持政策的连续性,且农民个人自筹金还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农民对此意见较大,而且在个人账户的报账时出现农户自愿要求用帐户上的资金到村级定点卫生所购买补品的现象,没有真正的把帐上的钱用于看病。

  ②、自筹资金的收取行政成本较高。广大的山区乡镇人口居住分散,由于不可以从下发的各种补助金中扣收,乡(镇)、村两级干部采取一户一户上门的形式收取资金,现摩托车燃油费较高,有些边远山区村山路崎岖、路途遥远,且农户住得极为分散,有的村甚至去几趟才能找到人、收到钱,这样,干部的摩托车损耗费和燃油费加起来甚至超过了收取的农民医疗自筹费,现乡村两级干部工资原本偏低(乡干部工资平均每月不到1000元,村干部平均每月不到400元),这无形中增加了干部的交通费用,也增加了干部的工作量和对这项工作的抵触情绪。

  ③、乡(镇)、村债务增加。上级在下达各级的参合任务时按照统计年报人口下达任务,而农村实际常住人口往往低于统计年报人口,造成各级为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特别是乡(镇)、村出现垫付的现象,甚至有的乡(镇)在完成县下达任务后,通知村上报人口免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也报不出人口的现象,这样增加了乡(镇)、村两级新的债务,如垫资年份长,势必造成社会稳定。

  ④、现有农民不但取消了农业税,而且还每年能得到一笔国家种粮补助刺激农民种粮增收,而农村致穷的最大威胁是家有病人,农民看病能得到补偿是农民享受到的国家最大惠民工程,也是农民最支持最拥护的政策,取消个人自筹资金,甚至比粮食补贴更能体现党和国家对农民的体贴和关怀,更得民心。

  ⑤、农村有7%左右的农民全家外出务工,一般中途不返乡,只有每年春节返乡过年,此部分群众想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却往往因参合时间过期而不能参加。造成不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

  2、规范看病程序,实行全国联网,农民看病持卡消费的政策。

  农村报账比例及现状:

  (1)、报账比例:乡镇卫生院报账起付线为100元,报账比例为75%,县级医院起付线为300元,报账比例为50%,县以外医院报账起付线为600元,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开具转院证明后报账比例为40%,否则报账比例为30%。

  (2)、报账现状: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看病须每天支付当天发生的医疗费用,待出院时在住院医疗机构报账返还;县外医院须全部支付住院费用,待出院后携带住院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回户籍所在地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审核,尔后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局报账,待资金划拨到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帐户后发放到住院农户。

  因此,可以看出在县内住院报账较方便,而在县外住院报账就非常繁琐。

  报账需提供材料:户口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发票、出院小结、日费用清单。

  根据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有22.9%的农民常年外出务工或经商,这部分人看病基本上都在春节回家过年时带回发票、出院小结、日费用清单到乡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所报账,且有部分农民会忘记带全以上三样资料,而不能报账,又得返回原看病医院出具有关资料。一来一往无形中又增加了农民的差旅费负担,而且农民不能及时享受看病救助的优惠政策,造成经济短缺,不能把病彻底治愈。

  经调查,广大农民迫切希望实行全国联网,持一张医疗卡在全国都能刷卡看病,且享受一样的报销比例和标准,农民望国家尽快解决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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