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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劳动法律师解读《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5
【摘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于9月18日正式出台。《实施条例》从立法起草到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经过了较长时间,条款从最初的45条缩减为38条。……

6.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7.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8.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9.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位与劳动者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1.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2.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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