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智环球旗下网:律师建站 律师联盟 律师导航
当前位置:您现在的位置: 律师联盟 >> 交通事故 >> 赔偿标准 >> 正文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标准之五 残疾赔偿金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0
【摘要】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残,不仅影响了其以后的生活能力,而且影响了其获取经济收人的能力,为了维持生活,需要对其进行生活补助……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人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4条第5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伤残等级,按照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赔偿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上一页  [1] [2]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推荐交通事故律师
    咨询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