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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无牌赃车酿悲剧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0
【摘要】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本无驾驶证,竟然驾驶无牌盗抢车辆上路,结果肇事,害得一少年命丧轮下。开平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将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齐某依法批准逮捕……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 本无驾驶证,竟然驾驶无牌盗抢车辆上路,结果肇事,害得一少年命丧轮下。开平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将交通肇事的犯罪嫌疑人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0年8月底,犯罪嫌疑人齐某无证驾驶无号三轮汽车,后经查证此车为盗抢车,由东向西行驶至205国道开平道口处时,与由南向北骑自行车行驶的被害人高某相撞,造成高某死亡,事发时高某未满12岁,事故发生后,齐某弃车逃逸,于2011年10月被公安机关抓获。

  开平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犯罪嫌疑人齐某依法批准逮捕。检察机关提醒广大群众,驾驶机动车辆应取得相关的驾驶资质,车辆也应取得车辆管理机关的认证,未取得以上资质驾驶车辆的,即使未发生交通事故,一经发现,依据法律,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处罚。 张 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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