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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抓阄养爸妈 母亲去世哥哥觉亏将父亲赶出门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07
【摘要】几年前,老伴孙大娘因病卧床不起,孙大爷看到儿子不履行养老义务,便提出抓阄养老的办法,即两位老人分别由两个儿子赡养。两个儿子欣然同意。后来大儿子抓到了父亲,便只管父亲的生老病死;小儿子抓到了母亲,便只管母亲的日常生活。……

咱爹

当年养儿苦

咱娘

如今孤寂寂

小儿子抓阄抓到了养老妈,大儿子抓阄抓到了养老爸

老妈先去世了,大儿子觉得忒亏,一怒把老爸赶出门

今天是重阳节,也是敬老日,很多老人都在享受儿孙绕膝的天伦之乐。

然而,并非所有的父母都能拥有这样的幸福:一些父母在年老之后被子女嫌弃,不肯赡养。无奈又心寒的老人只得将子女告上法院,抹着眼泪要求自己最疼爱的孩子给付赡养费。

今天,在这个最具有中华民族传统的节日里,让我们把镜头对准这些凄凉的老人们吧——

硬是被大儿子赶出家门

这一位老父亲:

硬是被大儿子赶出家门

小儿子:

我当时抓阄抓的是养妈妈,我只管妈妈不管爸爸。

大儿子:

老妈去世早,我还要赡养老爸,亏了,不养!

孙大爷有两个儿子,均已成家独立生活。几年前,老伴孙大娘因病卧床不起,孙大爷看到儿子不履行养老义务,便提出抓阄养老的办法,即两位老人分别由两个儿子赡养。两个儿子欣然同意。后来大儿子抓到了父亲,便只管父亲的生老病死;小儿子抓到了母亲,便只管母亲的日常生活。

2002年,孙大娘因病去世,小儿子办理完丧事后,便对孙大爷的生活不管不问。此时,大儿子见自己还要赡养孙大爷,就觉得自己吃亏了,不顾孙大爷的感受,硬是把父亲赶出了家门。

大儿子家住不下去了,孙大爷就来到了小儿子家。但是,小儿子却拿出了当时抓阄的纸条,表示自己只管母亲不管父亲。

于是,孙大爷将两个儿子告到法院,要求两人尽赡养义务。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不赡养。因此,两兄弟间抓阄养老的协议,不能成为免除对父母尽赡养义务的依据,两个儿子都应当尽赡养父亲的义务。

离婚转移财产只为不养妈

这一个不孝子:

离婚转移财产只为不养妈

儿子:

离婚了,财产都被老婆分去了,我无力赡养妈妈。

除了明确表示不赡养父母外,南京郊县人张刚想出了更“高明”的招数:为了逃避赡养母亲的责任,张刚竟然和老婆办理了离婚手续,把大部分财产都转移到了老婆名下。只要母亲向他索要生活费,张刚便两手一摊,“无奈”地说自己也没有办法。

70岁的王梅花老人共有四个子女,除了张刚是男孩外,其他三个都是女孩,所以王梅花一直跟着儿子生活。2004年,张刚为了给儿子筹办婚事,就把祖屋翻盖了,并将母亲送到了几个姐妹家生活。半年后,房子造好了,儿子的喜事也办了,可张刚一点没有要把母亲接回来的意思。

当妹妹带着母亲回来时,张刚居然翻脸了。没办法,为了让儿子能抚养自己,王梅花只得把儿子告上法院。让人惊讶的是,张刚在收到法院送达的赡养纠纷起诉书后,立即和妻子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把除了房屋以外的其他财产都归在了妻子名下,然后声称自己已经没有了赡养母亲的能力。

“我是愿意养我母亲的。但我也50多岁了,没有工资,我都需要我儿子抚养呢。再说我刚刚离婚了,财产都被妻子分去了,我确实无力赡养母亲,请求法院免除我的赡养义务。”法庭上,张刚辩称。

法院审理后认为,虽然张刚已经离婚,但夫妻俩依旧住在一起;而且众多邻居作证,两人是假离婚的。法院同时认为,赡养老人是应尽的义务,子女离婚不能成为免除赡养义务的理由。张刚正值壮年,以没有赡养能力为由拒绝赡养母亲于情不通,于理不合,于法不容,其辩解理由不能成立。

最终,在众多旁听者的谴责下,张刚向母亲承认错误,表示自己一定会孝敬母亲。

儿子被拘留,她泪流满面

这一位老母亲:

儿子被拘留,她泪流满面

儿子:

我没钱,随便法院怎样处理我都绝不掏一分钱!

女儿:

我又不是儿子,不需要养你!

母亲:

我只恨自己没有教育好儿子。他现在这么没孝心,也是我的过错。

去年年底,78岁的杨菊老人来到法院,她要起诉自己的两个儿女。她的心里既忐忑,又酸楚。

杨大妈早年丧偶,一辈子守寡,千辛万苦把两个孩子拉扯大。几年前,年老体弱的杨大妈丧失了劳动能力。因为家住农村,杨大妈没有任何经济收入,只得把希望都寄托在儿子身上。可是,儿子对母亲却总是冷言冷语。杨大妈去问他要钱买米时,儿子还会破口大骂。

儿子不肯养自己,杨大妈只能求助于女儿。

一次两次之后,女儿对于母亲的到来,也变得极不高兴。“我又不是儿子,不需要养你;再说你天天到我家来吃饭,我婆家也会有意见的。”女儿也下了逐客令。

一对子女都拒绝赡养自己,杨大妈的生活陷入了困境,“我没饭吃,只能再一次到儿子家,可是儿子还骂我,我真的是没办法活了啊!”

后来,在邻居们的帮助下,老人来到法院,把子女告上法庭。

庭审中,儿子和女儿纷纷表示自己经济困难,无力负担母亲的生活费,相互推诿。看到两个孩子纷纷陈述不愿赡养自己的理由,以至于相互间发生争执,杨大妈多次落下伤心的眼泪。

最终,法院判决两人每人每月给付母亲120元。

判决生效之后,女儿履行了自己的义务,但儿子却没有给付老人一分钱的赡养费。无奈之下,杨大妈只得再一次踏进法院的大门,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申请后,工作人员迅速调查。当得知杨大妈的儿子在市区打工,每个月有1000多元的收入时,法院再次传唤他。但是,杨大妈的儿子却不肯到法院接受调解。

今年4月初,执行法官在法警队的协助下,几经周折将杨大妈的儿子带回法院。可是,无论怎样苦口婆心地说服教育,宣讲法律,他却始终不为所动,情绪非常激动,叫嚣着随便法院怎样处理自己都绝不掏出一分钱。鉴于这个情况,法院做出了拘留一个星期的决定,将拒不履行赡养母亲义务的儿子送进了拘留所。

听说儿子进了拘留所,杨大妈泪流满面。“我只恨自己没有好好教育好儿子。他现在这么没孝心,也是我的过错”。

律师说法

坚持不给赡养费

完全可以拘留你!

南京衡鼎律师事务所倪瑞春律师表示,《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当子女有条件赡养老人而不履行义务时,父母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

倪律师表示,法院根据父母的诉讼请求,查明情况后,可判令子女给付赡养费。如果子女坚持不给,法院还可强制执行子女的财产,或者视情况采取拘留手段。

“法院如果发现有不赡养老人而采取遗弃、虐待等行为情节恶劣的,是可以追究他们刑事责任的。”倪瑞春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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