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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得房产被占用 业主进屋遭拒
作者:匿名    文章来源:互联网转载    更新时间:2012-02-16
【摘要】罗湖的安先生在拍卖会上竞得万事达名苑的一套住房,但他一直到现在都进不了自己的房子,小区管理处甚至不让他看房。而法院表示拍卖公告上已写明法院不负责房产交接……
 罗湖的安先生在拍卖会上竞得万事达名苑的一套住房,但他一直到现在都进不了自己的房子,小区管理处甚至不让他看房。而法院表示拍卖公告上已写明“法院不负责房产交接”。
  和安先生有相同遭遇的龚先生和胡先生,通过拍卖获得万事达名苑的房产,目前也面临既看不了、又住不了的窘境。
  [事发]竞得住房三个月竟不能进屋
  6月,安先生获悉罗湖万事达名苑有多套房产被罗湖区法院拍卖。当月25日,安先生以45万余元拍得该小区明星阁19A 6的一套房产。8月25日,他获得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中心颁发的房产证。
  据安先生介绍,拍得房子后,他找到万事达名苑管理处;管理处称19A 6房被前业主租给了万事达酒店,所以安先生无法看房,也不能进屋。他去找小区旁的万事达酒店,酒店工作人员称对此事不知情。他留下手机号码让对方告知酒店负责人,但酒店方面始终没有回复。
  安先生说,他竞买万事达名苑明星阁19A 6的房子,是想用来做结婚住房的。没想到付了房款,连门都进不去。于是,他去找拍卖房产的委托方罗湖区法院。法院的执行法官回复称,拍卖前的公告写得很清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与使用人或承租人协商处理租约问题或另行依法处理,法院不负责房产交接。
  安先生向警方报案。民警到场调查后,认为这是安先生与租赁方的纠纷,警方不便介入。
  龚先生与胡先生也在今年6月各竞得万事达名苑的一套房产,龚先生的是明星阁1603房,胡先生的是明星阁803房,与安先生一样,这两套房的前业主都是周××。付了拍卖款后,他们遇到了与安先生同样的问题,进不了屋,连看房都被小区管理处拒绝。
  [现况]业主出示房产证也不能看房
  昨天,记者与安先生、龚先生、胡先生来到万事达名苑。小区管理处黄主任称,安、龚、胡的房产都由前业主租给了万事达酒店太宁店,房子用途则不知情。
  安、龚、胡上楼看房,黄主任急忙联系保安,要保安把他们带下来,不能看房。安先生向黄主任出示了房产证,黄主任答复:“有房产证也不行!”
  记者与安、龚、胡来到万事达酒店太宁店,该店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接待了他们。这名负责人说,目前,安、龚、胡的房子都被酒店用作客房。安先生表示想进自己的房子里看一下,被对方拒绝,称房内有客人入住。该负责人表示,酒店有安、龚、胡的三套房子的租赁合同,却一直没拿出来给他们看。
  万事达名苑的一名保安告诉记者,万事达名苑管理处和万事达酒店属于同一家族,他们曾接到老板的通知,阻止通过拍卖获得房产的业主上楼看房,“(房子的)门锁都已经换过了。”该名保安还出示了一份名单,上面密密码码列着明星阁数十套房子的门牌号,包括安先生三人的房子在内,“每套房子都跟公司有纠纷。”
  据知情人士透露,安先生房子的前业主周××就是万事达酒店的老板,也就是说,安先生的房子被前业主周××租给了自己,然后一直以租赁为由,拒绝交付房产。
  记者调查
  前业主和租户关系密切
  昨天,记者找到一份深圳市中院于今年3月25日登载在中国法院网的“裁决公告”,公告说明了万事达名苑多套房产被拍卖的原因:万事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万事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万事达名苑19A 6房的前业主周××等被建设银行告上法庭,要求上述单位和个人承担一项贷款的连带清偿责任。法院支持了建行的诉求。而周××位于万事达名苑的房产在2007年就抵押给了建设银行。
  在被告一栏中,万事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和19A 6房的周××同属被告对象,资料显示,万事达酒店太宁店隶属于万事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三方存在密切关系。
  昨天,记者找到万事达实业(深圳)有限公司在惠名大厦的办公点,发现该公司早已搬迁,没人知道搬去何处。
  安先生等业主在银行办理的按揭已生效,他们每月向银行支付万事达名苑房产的房款,却进不了自己的房子,也拿不到万事达酒店太宁店的“租金”。
  律师看法
  租赁合同是关键
  昨晚,记者就此事采访了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崔军。
  崔军认为,首先要看安先生等三人的房产是被租赁给酒店在先,还是抵押给建设银行在先。如果是抵押给银行在先,那么租赁合同就可以撤销;如果是租赁在先,安先生等三人有权要求酒店出示租赁合同。如果对方拒绝出示,安先生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收回房产。在双方抗辩过程中,对方肯定要拿出租赁合同来作证。有了租赁合同,安先生等三人就不可能收不到租金。
  崔军说,有时很难查明房产的一些情况,因此,法院在事先声明的情况下,可不负责交付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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