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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员和他们家人的期盼》
每当在媒体上看到警察被犯罪嫌疑人打死的报道,心理面总是一揪一揪的。面对那些泪雨纵横苍白头发的老者,那些嚎啕大哭风韵忧郁的年轻寡妇,那些不知道所以然的幼童,及那些风中赶来,排起长队默默流泪的同事和百姓。无不是送别着那大黑镜框中,先逝去的黑发人……
2003年我国476名民警牺牲、6076名民警负伤 。99年是中国警察死伤最多的一年,死530多人伤一万多人,多数是在缉捕现场被嫌疑人袭击牺牲的。中国警察已经是高危职业。
2001年中国有450多名警察牺牲;日本仅两人;美国也不超过10名,是我们警察不行吗?抓捕犯罪嫌疑人各国警察都是荷枪实弹,现代法治国家的理念是“警察履行职务中永远是警察防卫状态,任何人必须履行公民义务,攻击警察被视为对国家犯罪”,所以很少有人胆敢袭警,也很少有警察伤亡。而我国警察普遍地存在心理顾虑,认为“嫌疑人抓不到充其量是草包,一枪打不好终身玩完了”。“刑无定式”现场瞬间的生死,是无法回避和预料的。我们在执法现场不敢动作优柔寡断,动作置后是产生伤亡的直接原因(警察查缉战术教程).
我们有一个怪圈,警察往往是在死伤后才当英雄,正当防卫与警察防卫之间有何区分呢?当今中国是平安盛世,警察伤亡确非常巨大,常常是既流血、又流泪,还时常产生对他们的不公和评价。请“设身处地”为基层的普通警员想想!
建立现代发达的文明社会,必须建立起现代政治品质的法律结构。以法律的权威震慑犯罪,保证现场双方公民安全,减少法律是非、消除社会误解,保障警察履行国家专门法律不受干预。同时保护警员作为普通公民的基本权益,可以大大地减少警员伤亡,这同样是社会文明的进步。这也是中国警察和他们妻儿家人所期盼的。
不能让他们和他们的妻子,面对国家的明确立法,不敢执法!自己成为罪犯!而流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