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最大人身损害赔偿案强制执行 获240万赔款
植物人拿到240万元赔偿款
本市清理积案以来最大一笔人身损害赔偿案强制执行———
记者昨天获悉,石景山区法院执结一起涉案标的240多万元的人身损害赔偿积案。在人行横道内被大货车撞成植物人的殷某,终于拿到了法院从北京运通公司账户上扣划的240余万元赔偿款。
这是本市清理积案以来,法院执行的最大一笔人身损害赔偿案。
几年前,殷某在石景山区广宁路电厂临时站的人行横道内行走时,被市第十汽车运输公司的大货车撞伤致一级伤残,此后一直处于植物人状态,需要24小时监控护理,后第十汽运公司资产投入运通公司。因赔偿损失问题双方达不成一致意见,殷某将第十汽运公司和运通公司起诉至法院。石景山区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第十汽运公司赔偿殷某精神抚慰金、医疗费等共计240余万元;运通公司在其所接收第十汽运公司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殷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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