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法院执行难问题的思考
作者:陈峰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不断进步,各种政治、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推向深入,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生产条件在不断改变,人们的思想意识和社会认识能力也随之改变。在这种客观态势,执行案件性质和数量也在不断改变和上升,给基层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的难度越来越大。怎样看待这个问题,如何解决这一难题,是摆在我们基层法院执行人员面前需要积极思考和探索的实际问题。
一、执行难的现象和原因
解决问题首先看清问题的实质,找准执行难的原因,要对症下药。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定的程序,对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内容,以国家强制力为后盾,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义务人履行义务的行为。执行是法院审判生效的法律文书得到实现,即实现民事权利义务得以实现的有效手段。当然,执行案件不只限于审判处理的案件,也包括公证机关制作的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以及仲裁机构作出的生效裁决书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国家体制改革,基层法院难以执行的案件越来越集中表现在交通事故伤害赔偿案、劳动伤害赔偿、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借款合同等纠纷案件。这些案件所占比重越来越大,但情况却等等不一。
(一)交通事故伤害赔偿纠纷案。由于农民收入大幅度增长,农用三轮、摩托车等机动车辆明显增多,带动了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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