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时期,局面混乱,人性凸显。苦难时刻涌出了不少好的榜样,如英勇的解放军,如为遗孤哺乳的女警,又如分发自家财物救助灾民者者。但是也出现不少坏的典型,如哄抢救灾物资者,如趁火打劫而被拷在电线杆上的小偷,又如发诈骗短信骗取捐赠善款者。范美忠初入眼帘时,是作为一个坏的典型的说话的,他称:“在那种情况下,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否则连我的母亲我也是顾不上的。”感觉上他是一个自私而又怕死的跳梁小丑,不然网民怎么会将其冠以“范跑跑”这个明显寓含贬低和蔑视之意的外号?
但是,当我看了他在地震后十天左右所写的《那一刻,地动山摇》,我发现他有点不一般。比如说吧,他善用启发、诱导的方式来教育学生,他认为纯粹科学和极度理性具有危害性,这都和我的观点不谋而和。他的一些观点有值得推敲的地方,讨论一下或许会让我们有新的发现。
第一,他认为中国目前是“专制黑暗”的国度。范跑跑坦言其为没有出生在自由民主的美国而痛不欲生,中国的教育制度和政治制度都存在重大问题,因此他要“批判”到底。作为一名法律工作人员,我认为目前中国的民主已经达到了一定程度,能够允许你范跑跑在网上发布中国“专制黑暗”、“我党说谎成性”之类的话语而不予以严厉追究,本身就是民主到达一定程度的标志。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对立是难免的,目前的中国已经比较重视个人利益了,更主要的是中国的民主呈上升加分的趋势,就像一名平时学习差的学生学习上有进步了,尽管还是难以和优等生相提并论,但要看好这股进步的劲头,不可总以老眼光来看中国民主。
第二、他认为自己的命不比学生的轻,所以头也不回地率先跑掉。郭松民曾经在《一虎一席谈》的节目里不余遗力地攻击范跑跑不顾学生独自逃命的行为违背师德,并举打仗时军人跑了、飞机事故时机长先跳伞等例子来说明观点。凤凰卫视如果请一名法学教授或者资深律师在做嘉宾的话,或许这场争论能够更加明朗。军人、船长、机长、消防员等人员是负有法定义务的主体,如消防员是不能因为火势太大很危险而拒绝救援的;轮船出事时,船长必须要最后一个离开轮船;军人、机长等亦是如此。这些人员如果违反法定职责,就必须面对惩罚,如军人脱逃罪。而这种惩罚是明文规定的和事先可以预知的。但是教师就不一样,老师不求助学生并没有严重违反老师职责,法律或惯例也没有规定老师不救学生必须接受特定的惩罚。因此,郭松民区分不清法律和道德,他的法学硕士学位水份太高,远超出他当年做飞行员时一万五的飞行高度。范美忠逃跑后说,自己的命并不比学生的命轻,危急情况下能逃出一个是一个,这种观点倒也无可厚非。有的时候,先珍惜自已的命才能再谈爱国。胡适曾说:“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取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取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由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由于我们过去一直强调牺牲个人,保全国家大局和公共利益,对个人利益压抑太深,所以现在有必要在权利的天平上将砝码向个人稍微拨动一下,让个人去发现自己的重要性,以此来激发奋斗和爱国的情绪,达到平衡与和谐。
这是一个巅覆的时代,各种传统观念常常要面临巨大的挑战,时不时会出现范跑跑这种“地震式”的人物,如李羽春、芙蓉姐姐、黄健翔等人。这种“大人物”的出现总会催发大规模的价值争议,让民众重新审视一下旧有观念是否符合理性。经历这样的辩论过程后,或许大家可以将答案看得更清楚:什么是鱼,什么是熊掌,什么是我所想要的。范跑跑现在已被学校解聘,但是无疑他具有美好的前程,因为在中国这样的大国家只要出点小名就有享不尽的浮华。但是,我们希望个人主义不可矫枉过正,也希望范跑跑在发达后仍然能够坚持现有的人生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