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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知识分子应当注意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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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9-18 9:54:00 | By: 林培德律师 ] |
法律是门理性的学科,学习得越多越久,越要注意两个基本问题,否则会迷乱与失败,倒在自身努力所筑成的知识大城里。 一是自知识的排序。现在是网络时代,信息量骤增,垃圾无用的信息也堵塞门路,于是搜索引擎应运而生。法律也是信息量极为庞大的科目,为一人一生所不能学尽,因此务必借鉴搜索引擎的启示。在学习法律的过程中,要对其进行分门别类,按不同的标准列入不同的“罐罐”中,然后在罐外贴上标签:“刑法”、“经济法”、“人身损害”、“交通事故”等等。对知识的分类排序是很重要的,你甚至可以一字笔记也不做,只写一本长长的目录来标识你脑中或书本的知识点,从而对浩如烟海的知识点进行宏观把握。 李敖可以说是知识排序方面的专家,他经常腾出专门时间来回忆脑中的知识,并采用剪报、影印等方法将内容相关的知识聚合在一起,要讨论相关问题或写论文时即可顺手拈来,省却翻找或回忆的时间。所以他能够做到博大而不紊乱。法律人也要注意将自己认为是同一类别的知识有意识地进行集中,才能做到“手里有粮,心中不慌”。 二是知识的隐藏。在中国当前社会,法律的公平、正义、正当程序等概念,一出口都会引来一阵嘲笑。要博得认同,你就要做到“在法不言法”,将法律的抽象定义在口中隐藏起来,取而代之平常易懂的俗语(当然在法庭辩论时除外);将枯燥的理论“翻译”成短小的故事或谚语,让人不用读完一本书才明白一个法律问题。说白点,就是要你有一点俗智,让法律不鹤过鸡群,遭受反感和抵抗。 如果你在新的环境或陌生情况下不知道如何隐藏法律知识,那简单的方法是闭上嘴,像苏格拉底一样只听对方讲,将对方的观点引出来,乘机寻找其中的谬误,坐等挑对方的刺头,让对方的观点不攻自破。很多情况下自己先出招反而被动,不然古人怎会有“祸从口出”、“沉默是金”、“人贵话语少”的说法哩。 以上两点很重要,且没有书本可教,所以当贯彻于行为中,以保法律之树旺盛不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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